時間:2020-12-30 來源:中國自然資源報
安徽已全面完成中央環保督察反饋涉及的自然保護區內礦業權退出處置工作,全省各級自然保護區內99宗礦業權已全部處置到位。其中整體注銷68個,變更礦區范圍退出重疊部分30個,另有1個探礦權2012年11月16日到期前未申請延續,按規定已屬無效礦權,目前因法院司法查封,依據法院來函勘查許可證暫未注銷。
據了解,自中央環保督察以來,安徽廳持續加強與生態環境、財政、林業等部門的銜接,結合國家統一部署開展的生態保護紅線評估調整和自然保護地整合優化工作,對自然保護區內設置的礦業權逐一甄別核實,包括核實礦業權和保護區設置時間、勘查(采礦)許可證有效期限、剩余資源儲量等相關情況。在此基礎上,安徽廳于2017年8月印發工作方案,并克服自然保護地未完成勘測定界、沒有明確的坐標范圍,且省有關主管部門無法完全提供已有明確坐標范圍的自然保護地矢量數據等困難,于當年底初步建立《安徽省各類自然保護地范圍底圖》。
根據工作方案,安徽廳在充分調研、廣泛征求意見,依法履行專家論證、社會穩定性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等程序基礎上,與省財政廳聯合制定自然保護地內礦業權分類退出工作方案。同時,各有關市按照“一礦一策”的原則制定詳細的整改實施方案,建立集中、統一、高效的上下聯動、部門協作機制,明確職責分工,密切協調配合,多渠道解決自然保護區內礦業權退出補償問題。
安徽廳按月推進自然保護區內礦業權分類退出整改,建立市縣整改推進情況周報送制度,實施掛圖作戰,強化督導檢查,確保工作按時有序推進。至2020年10月底,按照停止生產建設活動、拆除設施設備、開展生態修復治理等規定的退出驗收標準,全部完成99個與自然保護區重疊礦業權分類退出。